苏州市第三中学统计工作制度
作者: 来源:zwc 发布时间:2015年03月16日 点击数:
苏州市第三中学统计工作制度
一、认真学习、贯彻和执行统计法律法规,发挥统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信息、服务职能;
二、实行统计负责人制度。统计负责人对企业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;
三、设立统计机构和岗位,配备具有统计从业人员资格的统计人员,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统计网络;
四、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向政府和公司领导提供统计报表资料,不得虚报、瞒报、拒报、迟报,不得伪造、篡改统计数据;
五、建立健全与企业经营活动相适应、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,做到真实详细、完整配套、格式规范、统一编号、分级管理;
六、建立健全贸易、劳动工资等各类统计台帐,做到登记规范、管理规范;
七、保持统计人员稳定,统计人员在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由能够担当统计职责的人员接替,并做好统计交接;
八、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业务制度按时参加各种统计会议的培训,掌握统计、会计、计算机应用等必备工作技能;
九、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,应由统计机构会同档案管理机构,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,分别立卷归档;
十、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制度,定期对本单位的数据质量进行自查和抽查,发现误差应及时向上级统计部门汇报,按规定进行更正。
苏州市第三中学
财务科
2010-4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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